竞赛规程
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甲组:男、女单打;
乙组:男、女单打;
丙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丁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戊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己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五、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4名,各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五人均可参加单项比赛;每场团体赛中,必须有一名直拍或横拍颗粒打法(团体赛中长胶打法不可以代替颗粒)的运动员出场比赛。全部报满运动员人数为60人。
2.年龄规定:
甲组: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丁组;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戊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己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本次丽水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各组别单打前五名(若前五名没有特殊打法,则替补特殊打法)参加2026年浙江省青少年锦标赛、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
六、运动员资格:
1. 在浙江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竞技体育系的适龄学生(除试训、正式运动员外),可代表原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2.最小年龄组参赛资格按户口、学籍证明,其他组别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代表丽水市在省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按注册地比赛,所有运动凭二代身份证参赛。
3.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乒联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球拍覆盖物根据规定执行(国际乒联球拍覆盖物批准表第21号)
3.各组别团体赛均采用五场三胜制(五场单打)具体出场顺序是:①A-X ②B-Y ③C-Z ④A-Y ⑤B-X各场比赛采用3局2胜制,各组团体赛中必须有一名直拍运动员或颗粒运动员上场(团体赛中长胶打法不可以代替颗粒)。甲、乙、丙组别长胶打法只允许1名、丁、戊、己组别一律不得使用长胶。
4.各组别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组别均分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各组别小组1—2名采用交叉淘汰赛制名决1—4名,小组第3名直接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5—6名。各个组别的单打采用淘汰制,各场比赛采用5局3胜。
八、录取办法
1.团体赛和单打各组别均录取前6名,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人)数录取。
2.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若干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 各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各单位于赛前20天完成报名,并将报名单打印加盖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报寄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训练竞赛处。
2. 报名截止后的运动员名单不再更换,不得补报。
(二)报到:
1.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最新版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2.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1.各代表队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费、车旅费自理。
2.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