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7日 缙云县体育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缙云县人民政府
三、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霹雳舞男、女(甲、乙、丙)组
2.自由风格男女混合(甲、乙、丙)组
(二)团体项目(5-15人)
1.自编齐舞男女混合(甲、乙、丙)组
五、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3名,各组别运动员各4人(共36人),团体项目各组别可报2支队伍,每支人数5-15人(共30-90人)。
(二)凡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须上缴大会编排费每人100元。
(三)年龄规定
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参加团体项目比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浙江省街舞业余运动员9级称号,参加个人项目必须持有浙江省街舞业余运动员7级称号。
六、运动员资格
(一)按照《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部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照浙江省街舞运动协会审定的《浙江省街舞个人项目评分规则(试行)》为评判标准,其中个人项目里的霹雳舞各组别参照奥运会、亚运会和全运会比赛项目的竞赛规则及评判标准。
(二)霹雳舞各组别按照预选赛、淘汰赛、排名赛、半决赛、季军赛、决赛的顺序决出各组别的名次。
(三)自由风格斗舞各组别除霹雳舞外其他舞种均可报名参加,比赛按照预选赛、淘汰赛、排名赛、半决赛、季军赛、决赛的方式顺序决出各组别的名次。
(四)团体项目各组别按照《浙江省街舞齐舞评分规则(试行)》为评判标准。
(五)各参赛队提前三十分钟检录候场,迟到者取消参赛资格。
(六)个人项目每人每轮斗舞时间45秒至60秒,团体项目音乐时长为2-3分钟。
(七)音乐的播放由大赛统一管理。
八、总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入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录取名次,计分不变。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lssbm/index.asp;(用户名:各县(市、区),原始密码:12345678,登录后自行修改)并将报名单打印盖章报寄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业务处
2.报名截止后的运动员名单不再更换,不得补报。
(二)报到:
1.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2.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一)按照《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财务管理办法和经费开支标准》执行。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