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7月26-29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体育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48kg、52kg、56kg、60kg、65+kg
女子甲组:42kg、45kg、48kg
男子乙组:39kg、42kg、45kg、48kg、52+kg
女子乙组:30kg、38kg、46kg
男子丙组:32kg、35kg、38kg、42kg、45+kg
女子丙组:28kg、32kg、38kg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队可报运动员24人(其中男子15名,女子9名),领队1名、教练员2人,医生1名。参赛运动员10名(含10名) 以下,只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各组各级别限报1名运动员。
(二)年龄规定:
甲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
乙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
丙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
六、运动员资格
(一)按照《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部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团体赛和男女个人赛。
(二)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三)竞赛采用单败淘汰制。如一个级别的运动员只有3人时,则进行单循环制决出名次;如一个级别只有1人时则取消该级别的比赛。
(四)在开赛前一天13:30-14:30称量体重,如有变动以补充通知为准,运动员必须准时到达称重地点,未按时参加称量体重者取消参赛资格。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备红、蓝两种颜色的比赛服及护齿、护裆和缠手带,如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上场比赛。其他护具由大会提供。
(六)各单位运动员参赛级别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八、录取与计分办法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入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录取名次,计分不变。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若干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lssbm/index.asp;(用户名:各县(市、区),原始密码:12345678,登录后自行修改),并将报名单打印盖章后报寄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业务处,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报到:
1.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赛前30天内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含脑电图、心电图、血压等,一人一份)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2.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一)按照《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财务管理办法和经费开支标准》执行。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