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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部)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来源: 综合处 发布日期:2025-05-08 15:32 浏览次数: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9月26-28日 庆元县体育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庆元县人民政府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53、58、64、64+

女子甲组:49、54、60、60+

男子乙组:44、48、60、60+

女子乙组:42、46、55、55+

男子丙组:42、50、50+

女子丙组:38、48、48+

男子丁组:28、36、40+

女子丁组:26、30、38+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人,男女运动员人数不限,每个级别限报1人,男女各组别只允许一个级别可报2人。全部报满运动员人数为36人。

(二)年龄规定:

甲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丁组:201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运动员资格

(一)按照《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部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颁布的最新《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采用个人对抗赛、淘汰制。

(三)比赛进行3个回合,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丙丁组2个回合,每回合1分钟30秒,回合间休息30秒。

(四)抽签:比赛采用电脑抽签,抽签前一天完成各级别参赛名单核对。

(五)称体重:第一次称重,参赛运动员在其前一天规定时间到赛会指定地点统一称重。第二次称重(随机称重),参赛运动员在其当天比赛前半小时内在赛会指定地点完成随机称重,随机称重运动员为临时抽签确定,参加随机称重运动员人数为该级别参赛人数的20%。

(六)比赛使用电子护具。由组委会提供电子护身、头盔,运动员必须穿着道服;自备个人用护具(护档、护臂、护腿、护齿,)比赛时穿在道服内;电子脚套租赁费每人80元。

(七)参赛运动员级别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如某级别只有一人报名时只允许升级参赛。

八、录取与计分办法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入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录取名次,计分不变。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若干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lssbm/index.asp;(用户名:各县(市、区),原始密码:12345678,登录后自行修改),并将报名单打印盖章后报寄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业务处,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报到

1.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赛前30天内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含脑电图、心电图、血压等,一人一份)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2.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按照《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财务管理办法和经费开支标准》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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