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26日 丽水市体育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男、女甲组:速度过桩、花式绕桩;
(二)青少年男、女乙组:速度过桩、花式绕桩;
(三)少儿男、女甲组:速度过桩、花式绕桩;
(四)少儿男、女乙组:速度过桩、花式绕桩。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 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各 4 人。运动员每队每人最多报两个单项。
(二)年龄规定
青少年甲组:2008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
青少年乙组: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
少儿甲组: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少儿乙组:201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运动员资格
(一)按照《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3 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试行)》 ,结合 WSSA 发布的 2017 竞赛规则进行。
(二)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单、双排均可)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八、总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组名次录取前六名,不足六名以实际参赛队数录取。比赛前三名依次给予金、银、铜牌和证书,4——6名依次给予证书。获得第一至第六名的,分数依次按7、5、4、3、2、1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二)按比赛项目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于赛前 20 天通过浙政钉将报名单发至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体育业务处肖喆(联系电话:2095716),同时发送至邮箱:420891792@qq.com。报名表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系统牵头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截至后运动员名单不再更换,不得补报。
(二)报到
1.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2.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一)按照《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财务管理办法和经费开支标准》执行。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