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14日 龙泉市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龙泉市人民政府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一)甲组:64格男、女个人、混合团体(2男1女),100格男、女个人、混合团体(2男1女)
(二)乙组:64格男、女个人、混合团体(2男1女),100格男、女个人、混合团体(2男1女)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队限报领队 1 人,100 格教练 1 人,64 格教练 1 人;参赛运动员每个组别限报3 人。各组可报替补运动员 1 人,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二)年龄规定
甲组:2011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乙组:2014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三)低年龄组不可参加高年龄组别,女子不可参加男子组别,不可跨项兼报。
六、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一)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如果运动员资格发生冲突,按照运动员个人意愿参赛。
(二)凡代表资格归属有争议的运动员,经协商无法解决的,不予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国际跳棋协会最新审定的《中国国际跳棋竞赛规则》(试行)。比赛拟采用瑞士制不超过九轮,实际轮数视参赛人数确定。比赛时限:100 格比赛时限为每方 40 分钟,每走一步加 10 秒;64 格比赛采用巴西规则,指定开局记大分,比赛时限每方每盘 20 分钟,每走一步加 5 秒,每轮双盘制。
(二)名次区分办法:
1.个人赛比较得分区分名次,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则比较中间对手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采用截断法来区分名次。若仍不能区分,则比较同分棋手间的赢棋数、直胜、加赛。
2.混合团体赛名次由个人赛该组成绩最好的2名男选手和1名女选手名次分相加计算团体名次,名次分少者团体名次列前,如同分则看个人最好名次。以此类推直至分出名次(不足2男1女的队不计团体成绩)。
3.加赛根据规则采用莱曼-乔尔基耶夫破同分赛法,64格(平行开局)、100格均一盘制,每方用时5分+3秒。
4.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签署《自愿参加责任书》。
八、总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组名次录取前六名,不足六名以实际参赛队数录取。比赛前三名依次给予金、银、铜牌和证书,4——6名依次给予证书。获得第一至第六名的,分数依次按7、5、4、3、2、1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二)按比赛项目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于赛前 20 天通过浙政钉将报名单发至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体育业务处肖喆(联系电话:2095716),同时发送至邮箱:420891792@qq.com。报名表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系统牵头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截至后运动员名单不再更换,不得补报。
(二)报到
1.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2.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一)按照《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财务管理办法和经费开支标准》执行。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