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21日 丽水市体育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经济开发区。
四、竞赛项目
(一)县级组
1.成人组
(1)男子:太极八法五步+24式太极拳+太极扇+32式太极剑全能、其他拳
(2)女子:太极八法五步+24式太极拳+太极扇+32式太极剑全能、其他拳
2.青少年甲组
(1)男子:第三套国际规定长拳全能、第三套国际规定太极拳+自选太极拳+自选太极剑全能、第三套国际规定南拳+自选南棍南刀全能;
(2)女子:第三套国际规定长拳全能、第三套国际规定太极拳+自选太极拳+自选太极剑全能、第三套国际规定南拳+自选南棍南刀全能;
3.青少年乙组
(1)男子:第一套国际规定长拳全能、规定42式(太极拳+太极剑)全能、第一套规定(南拳+南刀+南棍)全能
(2)女子:第一套国际规定长拳全能、规定42式(太极拳+太极剑)全能、第一套规定(南拳+南刀+南棍)全能
4.青少年丙组
(1)男子:初级(第三路长拳+剑或刀+枪或棍)全能、少年规定拳+集体基本功全能
(2)女子:初级(第三路长拳+剑或刀+枪或棍)全能、少年规定拳+集体基本功全能
(二)系统组
1.男子:太极八法五步+24 式太极拳+太极扇+32式太极剑全能、其他拳、其他器械
2.女子:太极八法五步+24 式太极拳+太极扇+32式太极剑全能、其他拳、其他器械
3.混合团体:特色集体项目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每个组别可报领队 1 名,教练员 2名;每个组别最多可报运动员15人(其中,女运动员不得少于报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年龄规定
成年组: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
青少年甲组:2010年1月1日至2012 年1月1日前出生;
青少年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4 年1月1日前出生;
青少年丙组:2014年1月1日至2016 年1月1日前出生(此档年龄允许以小替大)。
六、运动员资格
(一)按照《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最多可参加 2 个项目的比赛 (含集体项目)。
(二)各单位运动员参赛项目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三) 本次比赛为团体赛、单项赛和集体项目赛。
(四) 采用 2012 版 《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各项目时间规定
1.规定套路无时间规定;
2.42 式太极拳 5-6 分钟,42 式太极剑 3-4 分钟;
3.集体基本功 5-6 分钟;
4.集体项目 2 分 30 秒-3 分 30 秒。
(六)运动员比赛使用的器械与服装必须符合规则和有关规定,否则不与参赛。
(七)参加甲、乙、丙组各单项的运动员,必须符合年龄组划分要求,不得跨越年龄组。
(八)比赛各单项均不得配乐。
(九)太极拳类项目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上场比赛。
(十)甲组自选套路难度申报规定:A 级难度最多选报 4 种;选报不同难度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 (含动作难度+连接难度),不得超过 2 次,超出规定的则按前 2 次计算难度分数。
(十一)丙组集体基本功项目须配乐,统一服装,编排形式不限,参赛人数为 8 人 (4 男 4 女) 且参赛者须参加实质性比赛,每少一人由裁判长从该项目应得分中扣 0.5 分。比赛内容包括:
1.四种直摆性腿法(正踢、侧踢、里合、外摆)左右各四次;
2.三种屈伸性腿法(弹腿、蹬腿、踹腿)左右各四次;
3.三种击拍性腿法(拍脚、里合击响、外摆击响) 左右各四次;
4.两种扫转性腿法(前、后扫腿)各三次;
5.五种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莲、侧空翻、旋子)各一次;
6.五步拳(弓步、马步、仆步、虚步、歇步)左右各一次。
(十二)集体项目必须配乐,统一服装,比赛内容及编排形式不限,参赛人数 6-8 人。
八、总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组名次录取前六名,不足六名以实际参赛队数录取。比赛前三名依次给予金、银、铜牌和证书,4——6名依次给予证书。获得第一至第六名的,分数依次按7、5、4、3、2、1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二)按比赛项目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于赛前 20 天通过浙政钉将报名单发至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体育业务处肖喆(联系电话:2095716),同时发送至邮箱:420891792@qq.com。报名表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系统牵头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截至后运动员名单不再更换,不得补报。
(二)报到
1.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
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2.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一)按照《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财务管理办法和经费开支标准》执行。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