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29日 青田县体育馆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青田县人民政府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代表队;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经济开发区
四、竞赛项目
(一)县级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混合团体(8人)
(二)系统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混合团体(8人)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 1 人,男运动员 6 人,女运动员 5 人。领队、教练可作为参赛队员上场比赛。每队可报总人数不超过13人
(二)年龄规定
2006年 12 月 31日前出生者。
六、运动员资格
(一)按照《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相关规定。
(二)团体赛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成二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小组前二名进行交叉及附加赛决出 1—4 名,小组第3名决出5—6 名。
2.团体赛由五场比赛组成,比赛顺序为:第一男双、男单、混双、女单、第二男双。运动员不得兼项,出场名单表经教练员(领队)签字后,在赛前按规定时间递交编排长,出场名单一经递交一律不准更改。
3.团体赛的种子设定,根据丽水市第五届运动会羽毛球比赛名次确定。
(三)单项赛
1.运动员最多可报一个单项。
2.所有单项比赛均采用单淘汰加附加赛制,每场采用三局二胜制,决出1—6名。
八、总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组名次录取前六名,不足六名以实际参赛队数录取。比赛前三名依次给予金、银、铜牌和证书,4——6名依次给予证书。获得第一至第六名的,分数依次按7、5、4、3、2、1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二)按比赛项目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于赛前 20 天通过浙政钉将报名单发至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体育业务处肖喆(联系电话:2095716),同时发送至邮箱:420891792@qq.com。报名表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系统牵头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截至后运动员名单不再更换,不得补报。
(二)报到
1.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2.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一)按照《丽水市第六届运动会财务管理办法和经费开支标准》执行。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