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单位招标工作的需要,现就丽水市体育场馆中心(丽水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招标代理服务中介的确定进行询价,现将有关询价事项明确如下:
一、询价概况:
1.询价内容:丽水市体育场馆中心(丽水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等招标代理服务。
2.投标人要求:具有招标代理(政府采购)经营范围并在丽水市莲都区本地设立公司或服务中心的。
3.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90%,招标代理收费单次不足4000元,按4000元计取(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及评标专家评审费按浙江省和丽水市有关规定,由招标人支付)。
注: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4.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以最低价中标原则;如有多家单位最低报价相同,由招标人抽签选择决定。
5.凡自愿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报价单位,须按要求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报价单并盖章、项目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密封盖章,写上项目名称按时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和达不到服务承诺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6.其他:招标代理服务期限为贰年;其他相关内容在合同条款中明确。
二、询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价单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7时00分;
递交地点:丽水市体育场馆中心(丽水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综合科(一)室。
报价单格式详见后附表。
询价单位:丽水市体育场馆中心(丽水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地 址:丽水市人民路567号
联系人:毛佩宇
电 话:0578-2022166
附件:报价单附后
丽水市体育场馆中心(丽水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招标代理中介询价.doc
丽水市体育场馆中心(丽水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