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本级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根据2022年度工作安排,为完成丽水市本级考核指标,需开展2022年国民体质监测暨“浙里健身”体质测试服务及数据采集工作。现对2022年国民体质监测暨“浙里健身”体质测试服务及数据采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2.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应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体质测试服务供应商;
(3)应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服务内容:
(1))本次监测需完成市本级1440人的监测样本量,要求幼儿16个类别,成年人48个类别,老年人8个类别。幼儿组每组别20人,共计320 人;成年组每组20人,共计960人;老年组每组20人,共计160人。
(2)监测对象要求身体健康,发育健全,无先天、遗传性疾病,以及急、慢性疾病,具有生活自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接受能力,具有基本的运动能力。并时刻关注疫情动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人员,做好测试场地的消毒、流动人员体温检测、登记,排查发热病例,把好第一道关口。一旦发生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果断处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确保市民生命安全。
(3)本次市级监测对象为 3~69 周岁的浙江省公民(不含 7~19 周岁人群),分为幼儿(3~6 岁)、成年人(20~59 岁)和老年人(60~69 岁)3 个年龄段。并按照各年龄段、各性别,按照比例采集样本量,其中幼儿16个类别,成年人48个类别,老年人8个类别。区县监测组别和类别没有特别要求,需满足总人数和各年龄段、各性别,全覆盖即可。
(4)监测对象测试前,需完成运动风险筛选和健康问卷。本次采用现场填写和预约填写的方式进行,为了减少测试现场时间,测试可在公众号上提前预约测试,并完成电子问卷,市民到达测试现场可直接参与测试。
(5)数据采集。按照市民测试的年龄段不同,性别不同,类别所需的样本量以及市民测试指标完成度,按要求进行数据采集。
(6)待工作人员对数据审核后,进行数据上传,市民朋友可在公众号号上查看本次国民体质监测个人体质报告。
(7)数据采集结束后,工作人员对项目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相关资料;汇总辖区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按规定上传数据,并连同问卷等相关资料报送到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
4.技术要求:
(1)监测队要求至少拥有15名以上培训合格的检测员(至少3名女性),包括队长、测试人员、检验人员、数据登录书填写人员、专业医务人员;监测队需要至少一套完整、合格的体质监测器材(国测1套);同时应具备对伤害事故及时救护的条件,并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严格测试队成员管理,所有测试队成员需进行备案,保证测试队伍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测试队成员,原则上测试队成员需接种疫苗,在测试期间不能离开本省(区、市)。对于临时请假或借用、替换的队员要严格管理,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核验工作。
(3)中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及安全措施,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做好测试数据和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测试数据和资料。
(4)测试工作结束后,中标人应提供测试准备阶段、测试阶段(图片等资料) 、上传数据资料、分析报告等完整资料交与招标人。
(5)肺活量测试仪器、体成分测试仪器每次测试结束后需进行消毒。
5.疫情防控要求:
(1)严格测试队成员管理,所有测试队成员需进行备案,保证测试队伍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测试队成员,原则上测试队成员需接种疫苗,在测试期间不能离开本省(区、市)。对于临时请假或借用、替换的队员要严格管理,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核验工作。
(2)测试队队长于测试开始前一天,了解全部测试队成员及其家属身体健康状况、有无可疑接触史等,对出现任意可疑状况的情况予以暂停参加测试工作,并第一时间向甲方汇报,并配合做好、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处理措施。
(3)测试现场,配备体温检测设备,使用健康码、行程码作为筛查标准,非绿码、体温超过37.3度或行程码为中、高危地区的受试者不得进入测试现场。
(4)降低每个测试日体质测试人数和测试强度,分时分段开展测试工作,如在空旷的户外场地测试环境,原则上每20分钟时间段内,不超过25名受试者同时进行测试。如在室内面积不小于100平米的测试环境,原则上每20分钟时间段内,不超过15名受试者同时进行测试。如在室内多个房间测试环境,每个测试房间,最多可同时容纳4人进入(含测试人员)。不管是在室内还是室外测试,同一台测试仪器等候人数不超过2人,人与人之间间隔不小于1米。
6.筹备工期要求:询价结束,签订合同后十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测试人员上岗培训,并通过验收。
7.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测试任务结束并完成数据和分析报告上报,并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余款。
8.报价说明:投标人应以包括测试服务费、培训费、税收、车辆、饮用水、统一服装、宣传品(毛巾、牙膏、洗手液等)、公众责任险、防疫用品等及项目开展所有一切费用进行报价,包括:测试人员差旅费和伙食费、测试设备的租赁、搬运费、运输费、安装、调试、日常技术维护服务等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成本、费用及责任。报价用人民币按投标单价报价,单位为元,保留二位小数。本次询价采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各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9.服务期限:2022年9月1日-9月20日。
10.选取规则:
本次评审方法采取最低评审价法。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名成交候选人。如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12.需提供的文件内容: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信文件(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商务报价表;技术服务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体质测试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等,应标人认为需提供的材料。
13.其他要求:
(1)询价文件包装要求:投标文件须按第12条内容顺序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密封、封面盖公章。
(2)询价文件送达地址:丽水市体育场馆中心(丽水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567号。
(3)询价文件送达时间:2022年8月25 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北京时间)。拒绝接收规定时间以外的投标文件。
(4)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
14.询价联系人:严莹莹,联系电话:0578-2022129
丽水市体育场馆中心(丽水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