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中心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2020年体育教练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浙体人〔2020〕11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体育教练员国家级、高级、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严格掌握报评条件。各单位在推荐参评对象时,必须按照浙江省人事厅、体委关于转发的《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浙人职〔1997〕216号、浙体人字〔1997〕433号)文件及有关评审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对未达到规定学历、资历的申报人员,要按破格条件从严掌握。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年限双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材料报送要求参照《浙江省体育局关于2020年体育教练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浙体人〔2020〕110号)文件执行。
(二)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送审材料须在工作单位进行全信息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本人及其工作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9)上签字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二、评聘程序及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是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的不得申报。申报对象应提交《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职务)岗位审核表》(附件2-10),各单位要结合岗位情况把好考核推荐关,并按照下列程序开展评聘工作:
(一)公布岗位信息。单位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岗位拟聘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二)个人申报竞聘。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参加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
(三)单位考核推荐。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单位突破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推荐申报人选。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报送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并一律使用电子版本,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材料装订要求详见附件3)。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各单位在推荐时,必须对送审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要求如下:
(一)材料清单一份(附件2-2),粘贴在材料袋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首行注明姓名、单位、项目、申报职务、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如破格申报,同时标注破格推荐。
(二)评审初、中级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7,A4打印)一式四份,用正反面打印(附电子文本),均不得使用复印件。评审表中“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和“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中的起止时间是指对该运动员的带训起止时间,必须具体到年月、取得成绩必须具体到每次比赛名称及时间(年月)。“专业技术工作名称”中填写参加的比赛名称;“完成情况及效果”中写明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姓名和获得的奖项。“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中必须明确写明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和任职期满的考核情况,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填写《综合表》(附件2-8),中级一式十五份,A3纸打印并加盖填表单位公章,附电子文本。业绩栏中只填写中级教练条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层次、名次比赛的成绩和向上级训练组织输送人数并写明带训运动员(队)的姓名(队名),带训起止年月日,取得成绩年月日,比赛名称及名次,注明是主持或协助。
(四)《丽水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采集表》(资格证书信息采集用,请务必填写准确,附件2-11,电子文本)。评高级的填写《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采集表》(附件2-12)。
(五)身份证、学历证书、现任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推荐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印章,并注明年月日。对 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任现职以来带训成绩证明材料,奖励证书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印章,并注明年月日)。
(七)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情况说明由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说明须包括公示的内容、公示的时间、公示的范围、公示的结果等基本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破格推荐审定者,需填写《破格推荐审批表》(附件2-6)一式三份,说明破格原因,并加盖公章,并附成绩证明等材料。
(九)提交电子版免冠白底2寸近照1张(照片尺寸为200×280像素,20K以内,JPG格式),用“姓名+身份证号”做文件名。
(十)中级教练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未开班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其他要求
(一)计算机、外语要求。根据中办发〔2016〕77号文件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作为评委会评审的参考依据。同等条件下通过职称外语考试者,各单位可优先推荐。
(二)继续教育要求。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培训的通知》(丽人社〔2016〕76号)精神。2020年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取得2个科目的公需课程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当年参加培训考核不少于1个科目),申报对象报名网址:丽水市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咨询电话:2687181)。
(三)申报材料受理审核。根据省人力社保厅部署,今年开始,全省统一启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申报人员需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及维护业绩,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确保信息无误(具体见系统上公布的操作手册)。同时,建立业绩档案日常性维护机制,各级、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均需每年登录系统,及时维护有关信息,促进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建设。纸质及电子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6日,逾期将不予受理。地址:丽水市紫金北路85号209办公室;联系电话:2090796。
本通知及附件(评审材料样表),可登录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网站公告栏(http://tyj.lishui.gov.cn/)或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审”专栏查阅和下载。
附件:1.浙江省体育局关于2020年体育教练职务评审工作
有关事宜的通知(浙体人〔2020〕110号)
2.申报对象评审材料样表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附件2申报对象评审材料样表.rar
附件
附件3评委会相关材料样表.zip
附件
浙体人〔2020〕110 号(浙江省体育局关于2020年体育教练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1).pdf
附件
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用户操作使用手册(个人用户版).pdf
附件
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用户操作使用手册(用人单位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