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 水 市 体 育 局 文 件
丽体〔2016〕89号
丽水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单项竞赛
规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局、莲都区教育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现将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单项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竞赛规程要求切实开展训练,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丽水市体育局
2016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经济开发区。
四、竞赛项目
(一)成年组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二)青少年组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赛办法
(一)竞赛组别
1.成年组: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2.青少年组:1999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5至8人。
(三)每队可报男、女替补运动员各2人,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四)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最新《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法.2015》。
(二)比赛场地为人工草坪场地。
(三)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成二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交叉赛决出全部名次。
(四)个人赛采取淘汰附加赛,决出前六名全部名次。
(五)比赛用具:参赛队使用的球棒、号码布、队长标志、教练员臂章等自备。
(六)教练员、队长必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章。
(七)团体比赛中只限教练员一人指挥,个人赛比赛过程不允许教练员临场指挥,违犯此规定的队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理。
(八)球槌端面几何形态不限,但必须是平面。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单项比赛前六名者,分别按7、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同时前三名依次给予金、银、铜牌,奖牌数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奖牌数。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3.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二、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经济开发区。
四、竞赛项目
系统组:男子团体
县级组:男、女团体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男、女各12人(199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可另报替补运动员男、女各2人。
(二)各队自备深、浅两种颜色的比赛服,背心前后必须有醒目的号码(号码数字限于4号至19号,前面号码不得小于10公分,背后号码不得小于20公分)。运动员号码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
(三)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
(四)赛区报到时,各队在已报运动员名单中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同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五)参赛运动员须办理比赛期间的体检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篮球竞赛规则》。
(二)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A、B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分组办法根据丽水市第三届运动会篮球比赛名次蛇行编排,未参加丽水市第三届运动会篮球比赛的队,则抽签入组。第二阶段,各小组的第一、二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各小组的第三、四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5—6名。
(三)单循环比赛按胜负积分排列名次,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二队积分相等时,按2队间直接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比较相关队之间的得分率、得分率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比较所有参赛队的净胜分,净胜分高者名次列前。
(四)比赛用球:男子为 7 号球,女子为6号球。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六名者,分别按28、20、16、12、8、4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同时按4、3、2、1.5、1、0.5块金牌数计入代表团奖牌总数。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3.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二、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经济开发区。
四、竞赛项目
(一)系统组:男子、女子
(二)县级组:中青年(男子、女子 ) 、 中老年(男子、女子)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赛办法
(一)竞赛组别
1、系统组: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2、县级组:中老年为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中青年为1973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每队每个组别可报参赛男、女运动员各10人。
(三)每队每个组别可报男、女替补运动员各3人,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四)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2012年国家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本次比赛:男子网高为2.10米,女子网高1.90米。
(三)视报名队数,确定采用淘汰或循环制的比赛办法。
(四)循环赛决定比赛名次办法: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利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五)比赛服装上的号码和队号标志必须按照规则要求设置。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六名者,分别按21、15、12、9、6、3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同时按4、3、2、1.5、1、0.5块金牌数计入代表团奖牌总数。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3.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二、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经济开发区。
四、竞赛项目
2000米男子个人,男子团体
1000米女子个人,女子团体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参赛运动员男、女各6人。
(二)每队可报替补运动员男、女各1人,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四)公开水域游泳是一项有风险的运动项目,对参赛者身体健康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确保身体健康,有常年游泳锻炼或游泳训练的基础,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率不齐;
5.血糖过高和过低的糖尿病;
6.其他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五)参赛运动员须填写自愿参赛责任书。
(六)赛前运动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大会指定的场地进行适应性训练。运动员不得在不具备救生保护的场地训练,否则后果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配备大会指定公开水域游泳安全救生浮漂。
(八)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比赛泳姿不限。
3.参赛运动员必须穿戴专业游泳服、泳帽。
4.所有比赛项目都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单项比赛前六名者,分别按7、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同时前三名依次给予金、银、铜牌,奖牌数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奖牌数。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3.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二、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中国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经济开发区。
四、竞赛项目
(一)成年组:男、女个人、总团体
(二)青少年组:男、女个人、总团体
(三)少儿组:男、女个人、总团体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赛办法
(一)竞赛组别
1.成年组: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2.青少年组:1999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者;
3.少儿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参赛运动员限报:成年组运动员男4人、女2人;青少年组运动员男4人、女3人、少儿组运动员男4人、女3人。
(三)各组可报替补运动员男2人、女1人,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四)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象棋协会2011年版《象棋比赛规例》。
(二)比赛原则上均采用个人积分编排制,轮次视报名情况另定。
(三)比赛的时限为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步加时10秒,超时判负。
(四)团体名次:由各队参加个人赛队员的名次分之和排列次序;参赛队员人数不足团体赛报名人数时只记个人名次,不记团体成绩。
八、名次区分
(一)个人名次的区分方法
按积分高低排列名次。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对手分高者列前、直接对局胜者列前、胜局多者列前、后手胜局多者列前、后手局数多者列前、强对手名次列前者列前、技术犯规少者列前;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录取名次均不并列。
(二)团体名次的区分方法
将各组的个人名次分累加,少者名次在前;如不能区分时则比较相关队的个人最高名次,个人名次高的队名次在前;如仍不能区分则由相关队个人次高名次决定。
个人名次分的换算方法:第一名的个人名次分为0,第二名以后的个人名次分=个人名次。
九、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单项比赛前六名者,分别按7、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同时前三名依次给予金、银、铜牌,奖牌数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奖牌数。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3.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二、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三、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五、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经济开发区。
四、竞赛项目
男、女单打,混合双打,混合团体。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男4人,女运动员3人(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可另报替补运动员男、女各1人。
(二)混合双打每队可报两对选手参加。
(三)凡报名不足3个单位的单项比赛,取消比赛。
(四)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赛区报到时,各队在已报运动员名单中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同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五)参赛运动员须办理赛事期间的体检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编译的最新《乒乓球比赛规则》;
(二)各单项比赛全部采用电脑抽签淘汰制,每场五局三胜制,每局十一分制;
(三)混合团体赛,采用分组单循环,每个团体五场三胜制,每场三局二胜制,每局十一分制;
比赛上场次序:男单 A-a
女单 B-b
混双 CD-cd
男单 E-e
男单 F-f
每个团体比赛每名运动员只能上场一次;
(四)比赛采用红双喜白色三星球、参加比赛运动员所使用的球拍覆盖物,根据“国际乒联批准的球拍覆盖物”列表执行。
(五)团体、单项比赛每场有一次一分钟暂停机会。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单项比赛前六名者,分别按7、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同时前三名依次给予金、银、铜牌,奖牌数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奖牌数。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3.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二、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经济开发区。
四、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混合团体。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男4人,女运动员3人(199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可另报替补运动员男、女各1人。
(二)凡报名不足3个单位的单项比赛,取消比赛。
(三)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
(四)赛区报到时,各队在已报运动员名单中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同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五)参赛运动员须办理赛事期间的体检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羽毛球竞赛规
则》,并执行国际羽联新的21分制计分规则。
(二)混合团体赛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成二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小组的第1、2名进行交叉赛,决1—4名,小组的3名决5—6名。
2.混合团体赛由五场比赛组成,顺序为比赛上场次序:第一男单,女单,混双,男双,第二男单。
一名运动员在每场比赛中只允许出场一次单打和一次双打(可以兼项)。运动员的出场顺序由各队任意排序,经教练员签名后的出场顺序表一经递交本场裁判员便不准更改。
(三)单项赛
1.运动员最多可报两个单项。
2.所有单项比赛均采用单淘汰加附加赛制,每局21分,每球得分制,三局二胜。
(四)各单位在报名时应按运动员技术水平高低排列顺序,以便抽签编排。
(五)比赛用球:维克多。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六名者,分别按7、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同时前三名依次给予金、银、铜牌,奖牌数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奖牌数。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3.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二、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网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经济开发区。
四、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混合团体。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男、女各5人(199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可另报替补运动员男、女各1人。
(二)一名运动员只能报名除团体赛以外的一个项目的比赛。
(三)凡报名不足3个单位的单项比赛,不录取名次。
(四)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
(五)赛区报到时,各队在已报运动员名单中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同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六)参赛运动员须办理赛事期间的体检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网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赛的赛制,当参赛队不足5队时(含5队),采用单循环赛制;超过5队时,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
(三)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男双、女双、混双;每队必须6人出赛(3男3女),不允许兼项。比赛前15分钟上交名单,名单一经上交不得更改。每场比赛采用一盘六局平局决胜制,无占先计分法,三场两胜制。
(四)单项比赛根据报名人数采用单淘汰或循环赛制。采用一盘六局平局决胜制,无占先计分法。
(五)比赛采用紧跟前场制,迟到15分钟作弃权论处。
(六)比赛用球:天龙(POUND)比赛球。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六名者,分别按7、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同时前三名依次给予金、银、铜牌,奖牌数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奖牌数。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3.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二、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围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经济开发区。
四、竞赛项目
(一)县级组:
1、成年组:男、女个人、总团体;
2、青少年组:男、女个人、总团体;
3、少儿组:男、女个人、总团体。
(二)系统组:男、女个人、总团体。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赛办法
(一)竞赛组别
1.成年组: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2.青少年组:1999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者;
3.少儿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系统组: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三)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参赛运动员限报:成年组运动员男4人、女3人;青少年组运动员男4人、女2人、少儿组运动员男4人、女3人。
(四)各组可报替补运动员男2人、女1人,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五)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2002年版《中国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个人积分循环制,比赛轮数视报名情况另定。
(三)比赛时限均为每方75分钟的包干制,超时判负。
(四)县级成年组和系统组混合比赛,个人和团体名次分别录取。
(五)团体名次:由各队参加个人赛队员的名次分之和排列次序;参赛队员人数不足团体赛报名人数时只记个人名次,不记团体成绩。
八、名次区分
(一)个人名次的区分方法
围棋按总得分排列名次,高者名次在前;如不能区分,则比较相关者之间的胜负,多胜者名次在前;如仍相同,则从第1轮起逐轮比较各自的积分,积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区分则抽签决定,前八名不并列。
总得分=本人积分+对手分之和÷1/2最高积分-轮数
(二)团体名次的区分方法
将本队的个人名次分累加,少者名次在前;如不能区分时则比较相关队的个人最高名次,个人名次高的队名次在前;如仍不能区分则由相关队抽签决定名次。
个人名次分的换算方法:第一名的个人名次分为0,第二名以后的个人名次分=个人名次。
九、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单项比赛前六名者,分别按7、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同时前三名依次给予金、银、铜牌,奖牌数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奖牌数。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3.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二、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三、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五、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拔河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经济开发区。
四、竞赛项目
(一)县级组:女子520公斤级、男子640公斤级、男子600公斤级
(二)系统组:女子520公斤级、男子600公斤级。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赛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兼指挥2人;每队可报参赛男、女运动员各9人。
(二)每队可报男、女替补运动员各3人,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不限。
(四)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每队上场比赛的队员为8人,每个队只能派1名指挥入场指挥。
(三)各队上场比赛的队员应着装统一。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六名者,分别按21、15、12、9、6、3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同时按4、3、2、1.5、1、0.5块金牌数计入代表团奖牌总数。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3.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二、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长跑登山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经济开发区。
四、竞赛项目
中青年组接力、中老年组接力。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加办法
(一)每个参赛单位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每队参赛男运动员3、女1人。
(二)每队可报替补运动员男、女各1人,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三)中青年组(199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中老年组(197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七、竞赛办法
(一)接力赛:三男一女(男子5公里,女子3公里)接棒顺序前二棒和第四棒男子,第三棒为女子。
(二)比赛采用感应计时芯片,参赛者要佩带统一编发的号码布和计时芯片,在起终点及途中设有感应计时芯片感应带,参赛者行进中必须逐一通过地面的计时芯片感应带,如选手缺少任何一个感应点的成绩,将取消该组的比赛成绩。组委会提供一次性计时芯片。将在赛前与号码布一起领取。
(三)路线:丽水市体育中心(田径场内)出东南门→紫金路→上环北路→中山街→白云森林公园→(奄堂方向)→上吉楼→5公里接棒处→(奄堂方向)→原林场10公里女子接棒处→奄堂往快活林方向13公里男子接棒处→快活林向下坡→狮子坛18公里终点。全18公里。
(四)长跑登山是一项有风险的运动项目,对参赛者身体健康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确保身体健康,有常年长跑登山锻炼或训练的基础,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率不齐;
5.血糖过高和过低的糖尿病;
6.其他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五)参赛运动员须填写自愿参赛责任书。
(六)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比赛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比赛前六名者,分别按7、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同时前三名依次给予金、银、铜牌,奖牌数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奖牌数。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3.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二、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经济开发区。
四、竞赛项目:
(一)系统组:男子室内五人制足球
(二)县级组:男子十一人制足球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赛办法
系统组:
(一)每队限报领队和教练员各1人,医生1人,参赛运动员12人。
(二)每队可报替补运动员3人,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三)参赛运动员须为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县市区组:
(一)每队限报领队和教练员各1人,医生1人,参赛运动员18人。
(二)每队可报替补运动员3人,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三)参赛运动员须为1999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四)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和《足球竞赛规则》及最新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成二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小组的第1、2名进行交叉赛,决1—4名,小组的3名决5—6名。
(三)循环比赛的记分办法: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 每场比赛必须分出胜负,如在常规时间出现平局,则直接进行罚点球决出胜负。同一循环比赛中,若出现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相关队之间的直接胜负、净胜球和进球总数而决定名次。若净胜球和进球总数均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四)室内五人制运动员只允许穿帆布或皮面平底鞋(十一人制则允许穿帆布胶钉或皮面胶钉鞋,严禁穿皮面钢钉及硬塑鞋),并必须戴护腿板;各参赛队必须准备颜色明显不同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运动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运动员紧身裤的颜色与短裤的颜色必须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运动员比赛服装上衣后面的号码高2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厘米,短裤左腿前面的号码高10厘米;号码必须为1-30号,凡不符合规定或零号、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五)五人制足球赛每场比赛上下半场各20分钟,死球不停表,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十一人制足球赛每场比赛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六)运动员被出示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停止下一场比赛(如有追加处罚按处罚场次停赛)。
(七)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比赛中断,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并于24小时内补足剩余比赛(包括罚点球)。
(八)如运动队弃权,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以0 : 5负于对方(五人制比赛,十一人制则为0:3),并将按有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如下一阶段的比赛已进行,其他参赛队的参赛资格不受此影响)。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六名者,分别按21、15、12、9、6、3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同时按4、3、2、1.5、1、0.5块金牌数计入代表团奖牌总数。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3.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二、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国际跳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一)64格青少年组男子个人
(二)64格青少年组女子个人
(三)64格少儿组男子个人
(四)64格少儿乙组女子个人
(五)100格青少年组男子个人
(六)100格青少年组女子个人
(七)100格少儿组男子个人
(八)100格少儿组女子个人
五、参赛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六、参赛办法
(一)竞赛组别
1.青少年组:1999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者;
2.少儿组: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每队限报领队1人,100格教练1人,64格教练1人;
参赛运动员每个组别限报男子4人,女子3人。
(三)各组可报替补运动员男子2人,女子1人,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国际跳棋协会最新审定的《中国国际跳棋竞赛规则》(试行)。
(二)比赛拟采用瑞士制,实际采用赛制及比赛轮数视参赛人数确定。
(三)比赛时限:100格比赛时限为每方40分钟,每走一步加15秒;64格比赛采用巴西规则,平行开局记大分,比赛时限每方每盘2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每轮双盘制。
(四)名次区分办法:
比较得分区分名次,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则比较中间对手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区分,则采用截断法来区分名次。
(五)所有参赛选手必须记录。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获比赛前六名者,分别按7、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同时前三名依次给予金、银、铜牌,奖牌数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奖牌数。
九、裁判和仲裁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由市体育局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需要选派。
(二)比赛设仲裁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有关人员组成。
(三)如对比赛有异议,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可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提请仲裁单位须交纳仲裁费300元,胜诉后可退回。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表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三)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四)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三、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航海模型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一)木制手掷飞机直线距离赛
(二)“嘉年华”号明轮拼装模型航行赛
(三)“MINI--one”电动遥控摩托艇花样绕标竞赛
(四)“绿野春天”场景模型个人赛
(五)木结构桥梁承重赛
(六)MINI-Z竞速赛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赛办法
(一)竞赛组别
1.青少年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少年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
(三)每队可报男、女替补运动员各2人,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四)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方法适用2016年丽水市绿谷之光科技大赛细则。
(二)比赛器材各参赛单位自备。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单项比赛前六名者,分别按7、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同时前三名依次给予金、银、铜牌,奖牌数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奖牌数。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3.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二、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速度轮滑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甲组: 500米个人计时赛、3000米争先赛;
(二)青少年乙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3000米争先赛;
(三)少儿甲组: 500米个人计时赛、1000米争先赛;
(四)少儿乙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争先赛.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赛办法.
各县(市、区)组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各组别运动员男、女各4人。运动员每队每人最多报两个单项。不接受个人报名。
(一)、青少年甲组(2002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二)、青少年乙组(2004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三)、少儿甲组(2007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四)、少儿乙组(201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赛办法
采用最新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和国际规则最新条款。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一)青少年甲组、青少年乙组300米个人计时赛比赛方法:以抽签方式决定出发顺序,采用单人滑跑用秒表计时决定最终名次。
(二)少年甲组、少年乙组300米计时赛采用分组集体滑跑计时进行决赛。
(三)青少年甲组、青少年乙组500米计时赛、均以采用分组集体滑跑进行预赛、决赛的方式。
(四)少儿甲组、乙组500米计时赛、均以采用分组集体滑跑进行预赛、决赛的方式。
(五)青少年甲组、青少年乙组1000计时赛均以采用分组集体滑跑进行预赛、决赛的方式。
(六)少儿甲组、少儿乙组1000计时赛均以采用分组集体滑跑进行预赛、决赛的方式。
(七)青少年甲组、乙组3000米计时赛采用集体滑跑进行决赛的方式。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速度轮滑、自由式轮滑各年龄组团体总分前六名者,各年龄组分别按2、1.5、1、0.5块金牌、1块银牌、1块铜牌计入代表团奖牌总数。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3.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二、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自由式轮滑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甲组(按性别分组): 速度过桩、花式绕桩;
(二)青少年乙组(按性别分组): 速度过桩、花式绕桩;
(三)少儿甲组(按性别分组): 速度过桩、花式绕桩;
(四)少儿乙组(按性别分组): 速度过桩、花式绕桩。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赛办法.
各县(市、区)组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各组别运动员男、女各4人。运动员每队每人最多报两个单项。不接受个人报名。
(一)青少年甲组(2002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二)青少年乙组(2004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三)少儿甲组(2007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四)少儿乙组(201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3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试行)》,结合WSSA发布的2015竞赛规则进行。
(二)项目说明见《2016年中国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补充规定》;
(三)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单、双排均可)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速度轮滑、自由式轮滑各年龄组团体总分前六名者,各年龄组分别按2、1.5、1、0.5块金牌、1块银牌、1块铜牌计入代表团奖牌总数。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运动员的表演音乐须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音乐格式为MP3,并在邮件中注明运动员代表单位、姓名、性别、比赛组别、项目等信息。
3.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4.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5.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二、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
展示项目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八大系统(党群、宣教、政法、财贸、金融、计委、经委、农委)、经济开发区。
四、竞赛项目
(一)县级组: 健身球操、舞龙、广播体操、太极拳、健身排舞;
(二)系统组: 广播体操、太极拳、健身排舞。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大众部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六、参赛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50人(舞龙项目运动员10人,替补2人)。
(二)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赛演结合的方式在市运会开幕式上进行规定曲目的展示,各项目具体要求将在赛前教练员培训班上公布。
(二)比赛音乐由大赛统一播放。
(三)各代表队分成队列进行展演比赛、分组评分。比赛位置排列根据赛前抽签顺序决定。
(四)评分:采用10分制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裁判成绩之和的平均分即为参赛队的最后得分,打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数。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单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28、20、16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三)设“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09079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1121820151@qq.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群众体育—相关下载。
3.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十二、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丽水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部)
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及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器材标准、报名标准:(详见附件1)
五、组别年龄
16-17岁组(2000-2001年出生)、14-15岁组(2002-2003年出生)、13岁组(2004年出生)、12岁及以下组(2005年以后出生)。
六、参加办法
由各县(市、区)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6人、运动员40人。
●16-17岁组10人;
●14-15岁组10人;
●13岁组10人;
●12岁及以下组10人
七、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资格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最新版省注册证参赛。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八、竞赛办法
(一)每人限报二个单项,可兼报接力,全能项目运动员不再兼单项,但可兼报接力,每项只有一人报名参赛的通知改项,少于6人不减一录取。
(二)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九、录取与计分办法
(一)各单项名次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含六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按7、5、4、3、2、1计分,全能项目、接力项目分数加倍。各代表队所获得的奖牌和得分计入各代表团金牌总数、奖牌总数和团体总分。
(二) 各项目破年龄组纪录,破市最高纪录予以加分,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凡在本次田径运动会设置的单项、全能项目的单项、接力比赛中成绩超过最新纪录的,均予承认该项运动的最高纪录。
2.多人次在同一项目比赛中破纪录均给予加分,最好成绩取得者作为最新纪录。
3.一个运动员在同一竞赛单项中破数个等级的纪录时,只以其中最高的破纪录等级予以加分。
4.各项目破年龄组纪录每项加5分,破市最高纪录每项加7分。
(三)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另定。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lssbm/index.asp;(用户名:各县(市、区),原始密码:12345678,登录后自行修改),并将报名单打印盖章后报寄市体育局训竞处,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最新版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三)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一、经费
(一)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食宿费(交基本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二、比赛号码、服装:各队号码布由大会统一提供,每人二块,各县(市、区)号码对照表(详见附件2),参加接力赛的运动员必须统一服装。
十三、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四、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1: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项目、
器材标准、报名标准
一、竞赛项目:
(一)16-17岁组(2000-2001年出生):男、女:100m、200m、400m、800m、1500m、110m栏(男)、100m栏(女)、400m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男):(110m栏、跳高、标枪、400m、铁饼、跳远、1500m)、五项全能(女):(100m栏、铅球、跳高、跳远、800m)
(二)14-15岁组(2002-2003年出生):男、女:100m、200m、400m、800m、1500m、110m栏(男)、100m栏(女)、400m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男):(110m栏、跳高、标枪、400m、铁饼、跳远、1500m)、五项全能(女):(100m栏、铅球、跳高、跳远、800m )
(三)13岁组(2004年出生):男、女:100m、200m、400m、800m、110m栏(男)、100m栏(女)、2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四项全能(男):(110m栏、跳高、标枪、1500m)、四项全能(女):(100m栏、跳高、标枪、800m)
(四)12岁及以下组(2005年以后出生):男、女:100m、400m、800m、60m栏、跳高、跳远、垒球、铅球、三项全能(男、女):(60m栏、跳高、铅球)
13-17岁接力赛:男、女:4×100m接力、4×400m接力
二、器材标准:
(一)跨栏
组 别
| 项 目
| 栏 高
| 栏 间 距
| 起点至第一栏
|
16-17岁组(男)
| 110米栏
| 106.7cm
| 8.9m
| 13.72m
|
16-17岁组(女)
| 100米栏
| 84cm
| 8.5m
| 13m
|
16-17岁组(男)
| 400米栏
| 91.4cm
| 35m
| 45m
|
16-17岁组(女)
| 400米栏
| 76.2cm
| 35m
| 45m
|
14—15岁组(男)
| 110米栏
| 91.4cm
| 8.70m
| 13.72m
|
14—15岁组(女)
| 100米栏
| 84cm
| 8m
| 13m
|
13岁组(男)
| 200米栏
| 76.2cm
| 19米
| 16米
|
13岁组(女)
| 200米栏
| 76.2cm
| 19米
| 16米
|
13岁组(男)
| 110米栏
| 84cm
| 8.5m
| 13.72m
|
13岁组(女)
| 100米栏
| 76.2cm
| 8m
| 13m
|
12岁以下组(男、女)
| 60米栏
| 76.2cm
| 7.5m
| 12m
|
组 别
| 铅 球
| 铁 饼
| 标 枪
| 垒球
|
16-17岁组
| 男6kg、女4kg
| 男1.75 kg、女1kg
| 男700g、女600g
|
|
15-14岁组
| 男5kg 、女4kg
| 男1.5kg、女1kg
| 男600g、女600g
|
|
13岁
| 男4kg、女3kg
| 男1kg、女0.75kg
| 男500g、女500g
|
|
12岁以后组
| 男、女3kg
|
|
| 周长25.42 cm
|
(二)投掷
三、跳高、三级跳远报名标准:
组 别
| 跳 高
| 三级跳远
|
16-17岁男子组
| 160 cm
| 11m
|
16-17岁女子组
| 130cm
| 9m
|
15-14岁男子组
| 140cm
| 11m
|
15-14岁女子组
| 120cm
| 9m
|
13岁男子组
| 135cm
| 9m
|
13岁女子组
| 120cm
| 9m
|
12岁以下男子组
| 125cm
|
|
12岁以下女子组
| 115cm
|
|
注:跳高必须用背越式
附件2 :
各县(市、区)号码对照表
县(市、区)
| 号码
|
龙泉市
| 100-150
|
云和县
| 200-250
|
遂昌县
| 300-350
|
莲都区
| 400-450
|
青田县
| 500-550
|
缙云县
| 600-650
|
庆元县
| 700-750
|
松阳县
| 800-850
|
景宁县
| 900-950
|
县(市、区)
| 号码
|
龙泉市
| 100-150
|
云和县
| 200-250
|
遂昌县
| 300-350
|
莲都区
| 400-450
|
青田县
| 500-550
|
缙云县
| 600-650
|
庆元县
| 700-750
|
松阳县
| 800-850
|
景宁县
| 900-950
|
县(市、区)
| 号码
|
龙泉市
| 100-150
|
云和县
| 200-250
|
遂昌县
| 300-350
|
莲都区
| 400-450
|
青田县
| 500-550
|
缙云县
| 600-650
|
庆元县
| 700-750
|
松阳县
| 800-850
|
景宁县
| 900-950
|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部)
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代表队
四、比赛项目
甲组:男团、女团、男单、女单、男双、女双。
乙组:男团、女团、男单、女单、男双、女双。
丙组:男单、女单、男双、女双。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人数不足10名的单位限报1人),各年龄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全部报满运动员人数为24人。
(二)年龄规定:
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0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六、运动员资格
(一)按《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最新版省注册证参赛。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相关规定。
(二)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21分直接得分制。
(三)团体赛:各组报名3-5支参赛队采用单循环赛,6支参赛队以上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A、B两小组进行单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小组前二名采用交叉淘汰决出1—4名,小组第三名直接进行比赛决出5、6名。
(四)团体赛运动员出场顺序采取任意排名的方法,按规定填写团体赛出场名单,出场名单上不能出现涂改,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名后,在赛前按规定时间递交编排长。出场名单一经提交一律不准更改。
(五)团体赛采用三场二胜制,先胜两场的一方获胜,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双打、第二单打(4人团体赛只允许一人兼项,即单、双兼项)。团体赛均为4人小团体。
(六)单项:甲、乙组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前六名。丙组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赛,排出名次。第二阶段各小组前二名采用交叉淘汰决出1—4名,小组第三名决出5、6名。各单位在报名时应按运动员技术水平高低排列顺序,以便进行抽签编排。
(七)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因伤、病不能参赛,需大会医生证明,并经裁判长批准。
八、录取与计分办法
(一)团体赛、单项各组别均录取前六名,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队(人)数录取。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若干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lssbm/index.asp;(用户名:各县(市、区),原始密码:12345678,登录后自行修改),并将报名单打印盖章后报寄市体育局训竞处,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最新版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三)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一)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食宿费(交基本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部)
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甲组:男、女团体,男、女双打,男、女单打;
乙组:男、女团体,男、女双打,男、女单打;
丙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各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五人均可参加单打;参加团体赛,各组别必须报男女直拍运动员各一名,各组别使用长胶的男女运动员限报一名。全部报满运动员人数为30人。
(二)年龄规定:
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运动员资格
(一)按《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最新版省注册证参赛。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乒联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球拍覆盖物根据规定执行(国际乒联球拍覆盖物批准表第21号)
(三)各组别团体赛均采用五场三胜制(四场单打和一场双打)
具体出场顺序是:
①A-X ②B-Y ③A(B)C-X(Y)Z ④B(A)-Z ⑤C-Y(X)
各场比赛采用3局2胜制,各组团体赛中必须有一名直拍运动员上场。
(四)各组别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组别均分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各组别小组1—2名采用交叉淘汰赛制名决1—4名,小组第3名直接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5—6名。各个组别的单打采用淘汰制,各场比赛采用5局3胜。
八、录取办法
(一)团体赛和单打各组别均录取前6名,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人)数录取。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若干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lssbm/index.asp;(用户名:各县(市、区),原始密码:12345678,登录后自行修改),并将报名单打印盖章后报寄市体育局训竞处,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最新版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三)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一)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食宿费(交基本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部)
网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甲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乙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丙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各2人,各年龄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四人均可参加单打。全部报满运动员人数为24人。
(二)年龄规定:
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六、运动员资格
(一)按《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最新版省注册证参赛。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赛5个队以下(含5个队)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名次;超出5个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及附加赛,决出1—6 名。
(三)团体赛由两个单打和一个双打组成。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双打和第二单打。每个团体至少要有两人(最多三人)参加,两个单打必须由两名队员出场参赛。每次团体赛运动员出场顺序采取任意排名的方法,按规定填写出场顺序表一式三份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名后,于赛前十五分钟递交赛会指定裁判员,经审查合格后将其中一份交予对方,出场顺序表一经交换,一律不准更改。
(四)比赛采用一盘六局,平局决胜制。
(五)决定名次的办法:
循环赛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位运动员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三位或三位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依次判定名次(在同一轮次的判断名次中,只剩两个运动员仍然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两个运动员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
1.该运动员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场数;
2.该运动员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盘数的百分比;
3.该运动员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局数的百分比;
4.该运动员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分数的百分比;
5.抽签。
百分比的计算公式=胜数÷(胜数+负数)×100%
(六) 各组年龄均不能以小代大,以大代小参赛。
(七) 运动员服装:
1.运动员上场比赛应穿着洁净的网球运动员的常规服装(或本赛事赞助商专供服装)。服装商标按照竞赛规程规定和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网球竞赛规则执行。
2.双打同一方运动员服装基色应相近。
(八) 比赛器材:必须使用中国网球协会指定的网球器材;比赛用球待定。
八、录取与计分办法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队)按实际报名人(队)数录取名次。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若干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lssbm/index.asp;(用户名:各县(市、区),原始密码:12345678,登录后自行修改),并将报名单打印盖章后报寄市体育局训竞处,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最新版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三)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一)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食宿费(交基本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部)
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54、59、65、72、72+
女子甲组:46、51、56、62、62+
男子乙组:45、50、55、60、60+
女子乙组:40、45、50、55、55+
男子丙组:36、40、45、50、50+
女子丙组:33、37、42、48、48+
男子丁组:28、32、38、38+
女子丁组:27、31、37、37+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人,男女运动员人数不限,每个级别限报1人,男女各组别最高的级别可报2人。全部报满运动员人数为54人。
(二)年龄规定:
甲组:运动员必须是2000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运动员必须是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运动员必须是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丁组:运动员必须是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六、运动员资格
(一)按《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最新版省竞赛证参赛。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跆联颁布的最新《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采用个人对抗赛、淘汰制。
(三)比赛进行3个回合,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四)组委会提供头盔、护具,运动员必须穿着道服,自备个人用具(护档、护臂、护腿)比赛时穿在道服内。
(五)称体重:参赛运动员在比赛前一日称量体重。
(六)如一个级别只有一人时,则取消该级别比赛。
(七)各单位运动员参赛级别确认表应于赛前一天上午8时前递交大会编排组,因特殊原因需要换运动员参赛级别,应向大会负责人提出,以便及时更改,比赛前一天进行抽签。
八、录取与计分办法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入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录取名次,计分不变。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若干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lssbm/index.asp;(用户名:各县(市、区),原始密码:12345678,登录后自行修改),并将报名单打印盖章后报寄市体育局训竞处,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最新版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三)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一)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食宿费(交基本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部)
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男子甲乙组、女子甲乙组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年龄组男、女队均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报名时可报14人,到赛区12人),如运动员实际参赛人数少于10人的队不得参赛。
(二)年龄规定:
男、女甲组:2001年出生6人,2002年出生6人,允许符合此档年龄中以小替大。
男、女乙组:2003年出生6人,2004年出生6人,允许符合此档年龄中以小替大。
(三)参加比赛运动员须备深、浅两种颜色的服装,号码4-15号,背心前后必须有明显号码(前面号码不得小于10公分,背后号码不得小于20公分,不得使用空心号码字体)。运动员号码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教练员必须着统一长裤,上衣运动服或T恤衫和运动鞋,否则不得临场指挥。
六、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资格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最新版省注册证参赛。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A、B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分组办法根据2015-2016年丽水市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累计名次蛇行编排(名次得分各依次为10、8、7、6、5、4、3、2、1分,如总分相等,以2016年比赛名次优者为先),如果两年均未参加丽水市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的队,则抽签入组。第二阶段,各小组的第一、二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各小组的第三、四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5—6名,负者决7—8名。
(二)特殊规定:
1.第一、二节,每队12人分成两组,每组6人,其中各年龄段3名,每组参加第一、二节其中的一节比赛,第三、四节不做规定。
2.第一、二节比赛必须采用全场紧逼防守(包括全场人盯人紧逼防守或全场区域紧逼防守),否则将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如某队由于伤病不足10人,由对方教练挑选队员上场比赛,第三、四节不做规定。
(三)比赛用球:男子7号球,女子6号球。
(四)比赛采用最新篮球规则及新场地标准执行。
八、总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组名次录取前八名,不足八名以实际参赛队数录取。获得第一至第八名的,依次按6、4、3、2.5、2、1.5、1、0.5枚金牌计算代表团金牌总数和奖牌总数。分数依次按9、7、6、5、4、3、2、1的四倍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最有价值球员若干名。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lssbm/index.asp;(用户名:各县(市、区),原始密码:12345678,登录后自行修改),并将报名单打印盖章后报寄市体育局训竞处,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最新版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三)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一)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食宿费(交基本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部)
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男子甲乙组、女子甲乙组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年龄组男、女队均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名(报名时可报14人,到赛区12人)。
(二)年龄规定:
男、女甲组:2000年出生6人,2001年出生6人,允许符合此档年龄中以小替大。
男、女乙组:2002年出生6人,2003年出生6人,允许符合此档年龄中以小替大。
(三)参加比赛运动员须备深、浅两种颜色的服装,背心前后必须有明显号码(前面号码不得小于10公分,背后号码不得小于20公分,不得使用空心号码字体)。运动员号码(1-18号)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教练员必须着统一长裤,上衣运动服或T恤衫和运动鞋,否则不得临场指挥。
六、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资格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最新版省注册证参赛。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
(二)如参赛队伍不足6个队,比赛采用单循环;如参赛队伍超过6个队(含6个队)则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A、B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分组办法根据2015-2016年丽水市青少年排球锦标赛名次蛇行编排(名次得分各依次为10、8、7、6、5、4、3、2、1分,如总分相等,以2016年比赛名次优者为先),如果其中两年均未参加丽水市青少年排球锦标赛的队,则抽签入组。第二阶段,各小组的第一、二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各小组的第三、四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5—6名,负者决7—8名。
(三)运动员上场规定:
比赛中取消自由人。
(四)决定比赛名次的办法: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比赛成绩。
(五)比赛用球:使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比赛用球。
(六)甲组男子组网高:2.24米,女子组网高:2.14米;
乙组男子组网高:2.14米,女子组网高:2.14米。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名次录取前八名,不足八名以实际参赛队数录取。获得第一至第八名的,依次按6、4、3、2.5、2、1.5、1、0.5枚金牌计算代表团金牌总数和奖牌总数。分数依次按9、7、6、5、4、3、2、1的四倍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最有价值球员若干名。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lssbm/index.asp;(用户名:各县(市、区),原始密码:12345678,登录后自行修改),并将报名单打印盖章后报寄市体育局训竞处,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最新版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三)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一)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食宿费(交基本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部)
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男子甲乙组、女子甲乙组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年龄组男、女队均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8名(报名时可报20人,到赛区18人)。
(二)年龄规定:
男、女甲组:2001年出生9人,2002年出生9人(允许此档年龄以小替大)。
男、女乙组:2003年出生5人,2004年出生5人,2005年以后出生4,2006年及以后出生4人(允许此档年龄以小替大)。
(三)参加比赛运动员须备深、浅两种颜色的服装,号码1-30号,背心前后必须有明显号码(前面号码不得小于10公分,背后号码不得小于20公分,不得使用空心号码字体)。运动员号码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教练员必须着统一长裤,上衣运动服或T恤衫和运动鞋,否则不得临场指挥。
六、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资格按照《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最新版省注册证参赛。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一)甲组采用11人制,乙组采用8人制。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A、B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分组办法根据2015-2016年丽水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累计名次蛇行编排(名次得分各依次为10、8、7、6、5、4、3、2、1分,如总分相等,以2016年比赛名次优者为先),如果其中两年均未参加丽水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的队,则抽签入组。第二阶段,各小组的第一、二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各小组的第三、四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5—6名,负者决7—8名。
(三)决定名次办法:
1.所有比赛将采用每场决出胜负制,常规时间内为平局则直接罚球点球决出胜负。
2.单循环赛积分方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名次:
A.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D.积分相等队之间,如果相互比赛净胜球与进球总和也相等,则按同一循环比赛净胜球和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E.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四)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采用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 男、女组甲组均为11人制比赛。每场比赛允许每队替换5名运动员,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男、女组乙组均为8人制比赛,每场比赛允许每队替换5名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3.特殊规定:乙组比赛上下半场必须各有一名2005年以后出生的运动员始终在场上。
4. 比赛时间男子甲组为8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女子甲组为7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男、女乙组为6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5.比赛规定使用5号球。
6.比赛中运动员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小组赛黄牌记录不带入第二阶段比赛。
7. 甲组比赛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乙组比赛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5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8.如遇特殊情况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时,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剩余时间(包括罚点球)直至比赛结束。
9.每队必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上场比赛时的号码必须为1-30号,并与报名表所填号码相符,号码不清楚或重号、无号者不得上场比赛。
10.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着统一比赛服装、足球袜、布面胶钉足球鞋和护腿板。场上队长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名次录取前八名,不足八名以实际参赛队数录取。获得第一至第八名的,依次按6、4、3、2.5、2、1.5、1、0.5枚金牌计算代表团金牌总数和奖牌总数。分数依次按9、7、6、5、4、3、2、1的四倍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最有价值球员若干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lssbm/index.asp;(用户名:各县(市、区),原始密码:12345678,登录后自行修改),并将报名单打印盖章后报寄市体育局训竞处,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最新版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三)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一)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食宿费(交基本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部)
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男子13岁组: 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个混、400 m自、800m自
12岁组: 男、女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个混、400 m自、800m自
11岁组: 男、女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个混、400 m自、800m自(女)
10岁组: 男、女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个混、400 m自
男子9岁以下组: 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个混、400 m自
女子9岁组: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个混、400 m自
女子8岁以下组: 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个混、400 m自
男子12-13岁组: 4×50m自接力
女子12岁组:4×50m自接力
10-11岁组:男、女4×50m自接力
9岁以下组:男、女4×50m自接力
五、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每个年龄组可报运动员8人(男、女各4人),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参赛,可兼报接力。
(二)年龄规定:
13岁组: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 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1岁组: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0岁组: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9岁以下组:200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女子9岁组: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女子8岁以下组: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运动员资格
(一)按《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最新版省注册证参赛。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各单项报名参赛人数少于8人(含8人)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超过8人采用预、决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入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各单项比赛不足六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只有一个人参赛的项目通知改项。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若干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lssbm/index.asp;(用户名:各县(市、区),原始密码:12345678,登录后自行修改),并将报名单打印盖章后报寄市体育局训竞处,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最新版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三)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经费:
(一)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食宿费(交基本伙食费)由大会承担。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丽水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