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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部分内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1 11:11 浏览次数: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文件

 

 

丽运组办〔2017〕4号

 

关于调整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

单项竞赛规程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组委会研究决定,现将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围棋(大众体育部)

原定时间:5月8-11日,调整为:7月1-4日。

象棋(大众体育部)

原定时间:5月18-20日,调整为:5月19-21日。

展演项目(大众体育部)

原定县级组:健身球操、舞龙、广播体操、太极拳、健身排舞;

调整为县级组:健身球操、舞龙、广播体操、太极拳、健身排舞(五选三);

原定系统组:广播体操、太极拳、健身排舞;

调整为系统组:广播体操(必选)、太极拳(可选)、健身排舞(可选);

原定参赛办法: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50人(舞龙项目运动员10人,替补2人);

调整为参赛办法: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广播体操项目运动员50人,舞龙项目运动员10人(可报替补2人),其他项目运动员30人。

录取名次与奖励(竞技体育部)

原定:对各县(市、区)2014-2017年竞技体育贡献情况进行统计 调整为:对各县(市、区)2013-2016年竞技体育贡献情况进行统计。

跆拳道(竞技体育部)

原定:全部报满运动员人数为54人,调整为:全部报满运动员人数为46人。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 2017年 4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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