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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夏季游泳场馆溺水事件的紧急通报
发布日期:2009-07-29 10:15 浏览次数:

浙体法产〔2009〕272号

 

各市体育局:

今年夏季天气异常炎热,游泳人民群众多,游泳场馆安全管理责任重大。入暑以来,我省已陆续发生两起游泳场馆安全重大事故。现将情况予以通报:

7月6日上午10点20分许,杭州建德市少年宫游泳馆一名11岁男孩在参加游泳培训期间溺水,至今昏迷不醒。据悉该男孩是在两场教学班间隙点名期间溜进场馆而溺水。
    7月22日下午4时许,安吉香溢度假村游泳池一名11岁女孩溺水死亡。22日下午3点多,安吉县建设局卓某带其11岁的女儿到安吉香溢度假村游泳,其本人离开泳池去处理其单位22日在香溢的一个会务工作。4点多,他回到泳池边找女儿没有找到,让当时在游泳池教其他学生游泳的老师帮忙,后在浅水区和深水区交界处的地方发现了一半漂的女孩,老师和救生员把女孩救起并实施紧急救援措施无效,女孩已停止呼吸。

希各地体育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高度重视游泳场所开放安全管理,紧急开展游泳场所安全隐患工作排查,对照游泳场所安全检查的具体要求,抽调人员,组织检查组对每一个游泳场所进行严格的突击检查。特别是要对各类游泳培训班加强监督,对社区、宾馆游泳场所的安全救护设施、救生员配备等事关人身安全的环节进行细致的检查,并切实加强对游客的警示教育,强化游泳场所管理人员、救生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防范,对不符合开放要求的场馆该停业整改的坚决停业整改,以确保游泳者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望全市各游泳场所以此为戒,加强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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